一、图书馆借阅处文明阅读须知
1.鼓楼校区图书馆三楼图书借阅处是读者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和室内阅读图书合二为一的场所,请读者自觉遵守室内公共秩序,文明阅读图书。请勿在阅览室内长时间讨论,保持室内安静,入室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在阅览室内尽量不拨打或接听手机。
2.请勿将图书随意乱放、堆砌在书架上或塞在阅览桌的抽屉里。阅后请将图书自觉地摆放在书车上。
3.任何引起警报鸣叫的书籍请勿带入室内。请将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以免丢失。
4.请勿用物件空占阅览座位。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就座超过30分钟,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5.为了让大家拥有一个清洁卫生的良好阅览环境,请勿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请勿携带食品、饮料等进入借阅处。
6.请自觉爱护图书馆公共图书和设施设备,请勿随意涂画和损坏。
7.注意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
二、图书借阅违规的处理
1.逾期处理: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限,又未及时办理续借手续,归还图书时须交纳逾期费,0.02元/天。(读者所借图书归还日期逢寒暑假,可顺延至新学期开学后办理归还手续)。
2.遗失赔偿:遗失赔偿:书刊遗失,请尽量购买原版图书抵还,或按图书馆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3.损毁书刊:涂画、污损、撕毁图书,或遗失书后的条形码,均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盗窃图书:读者离馆时,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图书藏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内,一经发现,即被视为盗窃图书,将根据图书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普通图书借阅规则
1.工具书、报刊、保留本图书及特藏书只阅不借,其他图书均可外借。
2.最大借书量:大馆30册,期限为1个月;院系分馆自定。
3.所借图书可续借1次,期限1个月。过期图书未还、超期费未缴纳者不得续借。
4.读者可预约已被他人借去的图书,最多只能预约2册。
5.所借图书超期须支付超期费;所借图书遗失或损毁须赔偿:可买同样的图书(理科图书可以买新版本,文科图书必须购买原版本图书),或现金赔付。
四、图书馆四校区图书委托借阅规则(试行)
读者可通过“图书委托”方式来借阅异校区图书馆的图书。苏州校区的读者可委托南京任一校区的图书,南京仙林、鼓楼、浦口三校区的读者如需委托图书,优先选择南京校区的馆藏图书,如南京校区无所需图书,则可委托苏州校区的图书。
1.图书委托的借阅范围
(1)仙林校区:仙林图书借阅区、仙林日本文库、仙林经典悦读借阅区、仙林外文借阅区(短期借阅);
(2)鼓楼校区:鼓楼文科借阅室、鼓楼理科借阅室、鼓楼综合借阅室、鼓楼经典悦读借阅区、鼓楼样本书库(短期借阅);
(3)浦口校区:浦口综合借阅区;
(4)苏州校区:苏州东区图书借阅区、苏州东区外文借阅区(短期借阅)。
2、图书委托的借阅到书时间
仙林、鼓楼、浦口校区每周运送2次图书,苏州校区每周运送1次图书,各校区委托到书时间如下:
(1)仙林和鼓楼校区之间委托:每周二、周五送书;
(2)苏州校区和南京三校区之间委托:每周一送书;
(3)鼓楼和浦口校区之间委托:每周一、周四送书
(4)浦口和仙林校区之间委托:浦口每周一、周四接收仙林图书,仙林每周二、周五接收浦口图书。
3、图书委托的借阅时长
普通图书:
(1)借阅期限为1个月,可续借1次。图书过期未还、超期费未缴纳者无法借阅与续借。
短期借阅图书:
(2)首次借阅者需阅读外文、样本图书短期借阅规则并签署《短期借阅承诺书》协议后方可借出。
(3)仙林外文借阅区、苏州东区外文借阅区:图书借阅期限为14天,可续借1次。图书过期未还、超期费未缴纳者无法借阅与续借。
(4)鼓楼样本书库:图书借阅期限为14天,不可续借。图书过期未还、超期费未缴纳者无法借阅。
4、图书委托的借阅流程
读者可通过图书馆官方网站、图书馆官方微信公众号办理委托借阅手续。
(1)图书馆官网:登录读者账号,检索所需图书,在图书详情页“委托/预约”栏点击“请求”,填写信息后提交申请;
(2)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南京大学图书馆服务号”或“南京大学图书馆”公众号,绑定读者账号,检索所需图书,在图书详情页“委托/预约请求”栏点击“请求”,填写信息后提交申请。
提醒:委托借阅申请中“馆藏地”指图书所属校区,“取书地”指读者办理线下借阅手续的校区。
5、图书委托的册数与到书保留时长
每人每次最多可委托5册图书,取书地接收后,图书馆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给读者发送取书通知,委托借阅图书在取书地保留7天。
五、外文原版图书、艺术图书与犹太文化研究特藏借阅规则
1.仅对本校教职工和全日制在校学生开放短期借阅服务,读者可凭本人“一卡通”借阅,不可借用、冒用他人证件,首次外借时必须签署承诺书。
2.仙林外文阅览区提供外文原版图书(不包括外文期刊),艺术暨特藏文献阅览区提供艺术理论类图书(不包括图录、画册、碑帖、字帖、拓片、画谱、印谱、字典书法集、鉴赏集、摄影集、大型丛书等。L类艺术书籍除上述原则外,还将视破损程度决定是否出借)与犹太文化研究特藏。
3.阅览区图书实行开架借阅,借还只在各阅览区服务台进行。
4.读者在借书前,请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如有发现请主动向工作人员指出,交由工作人员处理。
5.借书总册数:教职工、博士生、硕士生3册;本科生2册。
6.借阅期限14天,可续借1次。在续借期间,若有其他读者,提出预约申请,借阅者有义务在2天之内归还图书。
7.图书逾期不还或损坏、遗失将按照《南京大学外文原版图书逾期、损坏及遗失的处理规定》(试行)办理。
8.请自觉遵守相关版权规定,合理使用图书。
附件: 南京大学外文原版图书、艺术图书与犹太文化研究特藏逾期、损坏及遗失的处理规定(试行).docx
六、样本图书短期借阅规则(试行)
为应对复本数量不足、满足师生阅读需要,特制定本规则,试行样本图书短期借阅。具体内容如下:
1.借阅对象。由于样本图书数量有限,试行中仅对本校教职工和全日制在校学生开放短期借阅服务,读者可凭本人“一卡通”借阅,不可借用、冒用他人证件,首次外借时必须签署承诺书。
2.借阅方式。鼓楼和仙林图书馆其他馆藏地无可借复本的情况下可办理现场借阅或委托借阅。
3.现场借阅。读者可直接至鼓楼图书馆样本阅览室(421室)现场办理。
4.委托借阅。读者可通过图书馆官方公众号发起线上委托申请。样本图书每周二、周五送至仙林,读者收到委托到书通知后,到仙林校区图书馆C206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浦口校区的读者若有样本图书的借阅需求,请与浦口校区图书馆服务台联系。样本图书每周四送至浦口,读者接到电话通知后到浦口校区图书馆服务台取书。委托的样本图书到馆后保留3天。
5.归还地点。鼓楼校区图书馆样本阅览室(421室)、仙林校区图书馆C206办公室和浦口校区图书馆服务台。
6.借书总册数。教职工、博士生、硕士生3册;本科生2册。
7.借阅期限:一次借期14天,不可续借。
8.图书逾期不还或损坏、遗失将按照《南京大学图书馆样本图书逾期、损坏及遗失的处理规定(试行)》办理。短期借阅图书所产生的罚款不参加南京大学图书馆举办的任何免罚活动。
9.请自觉遵守相关版权规定,合理使用图书。
10.本办法解释权归本馆。
附件: 南京大学图书馆样本图书逾期、损坏及遗失的处理规定.docx 样本图书借阅承诺书.docx
七、编外人员开通图书馆借阅权限管理办法
1.学校所有非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非统招学生、临时人员,须持有“校园一卡通”方可申请开通图书借阅权限。
2.申请人员所在单位需与图书馆签订《图书馆资源使用协议书》。
3.开通图书借阅权限办理流程: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各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纸质版“南京大学图书借阅权限开通申请书”,电子版通过学校OA系统(公文管理->校内申请‘主办部门选择直属单位->图书馆’)提交申请;纸质版送至仙林校区图书馆A114办公室,办理“校园一卡通”借书权限的开通,咨询电话:025-89683138。
4.申请人员借阅规则具体内容参见图书馆主页。
5.申请人员开通图书借阅年限:根据所在单位提交的《图书借阅权限开通申请书》时间开通,到期后需重新申请开通。
6.申请人员离校:开通借阅权限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担保,当申请人员离职/离校时应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该人员来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并注销借阅权限。所在单位作为担保单位,对该单位离职/离校而未归还图书的人员应尽到追还或赔偿图书的责任,否则将停止该单位所有申请人员借阅权限。
7.图书损坏与遗失:对一切违规或图书损坏、遗失事宜,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等,由申请人员所在单位担保负责协调与处理相关事宜,包括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8.工作流程:办公室收到各单位提交的“南京大学图书借阅权限开通申请书”和“图书馆资源使用协议书”后,将纸质版存档,电子版发给读者服务部,由读者服务部负责申请人员借书权限的开通及注销。技术部负责申请人员的借阅规则设定。
附件: 南京大学图书借阅权限开通申请书.docx 图书馆资源使用协议书.docx
八、学校其他类型人员申请访问图书馆电子资源流程
1.学校其他类型人员申请通过VPN、CARSI等方式访问图书馆电子资源,须持有“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工号/自管号)方可申请开通。
2.申请人员所在单位需与图书馆签订《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协议书》。
3.开通办理流程: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各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纸质版“南京大学其他身份人员访问电子资源申请表”,电子版通过学校OA系统(公文管理->校内申请‘主办部门选择直属单位->图书馆’)提交申请;纸质版送至仙林校区图书馆A114办公室,办理“电子资源”访问权限的开通,咨询电话:025-89683138。
附件: 南京大学其他人员访问电子资源申请表.doc 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