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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艺术图书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2015.10.06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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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艺术图书借阅规则

1. 艺术图书仅对本校教职工和全日制在校学生开放短期借阅服务。读者可凭本人“一卡通”借阅艺术理论类图书(不包括图录、画册、碑帖、字帖、拓片、画谱、印谱、字典、书法集、鉴赏集、摄影集、大型丛书等。L类艺术书籍除上述原则外,还将视破损程度决定是否出借)。不可借用、冒用他人证件。首次外借时必须签署承诺书。

2. 本阅览区图书实行开架借阅,借还只在本阅览区服务台进行。

3. 读者在借书前,请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如有发现请主动向工作人员指出,交由工作人员处理。

4. 借书总册数:教职工、博士生、硕士生3册;本科生 2 册。

5. 借阅期限:2周;可续借1次。

6. 图书逾期不还或损坏、遗失将按照《南京大学艺术图书逾期、损坏及遗失的处理规定》(试行)办理。短期借阅的罚款不参加图书馆举办的任何免罚款活动。

7、请自觉遵守相关版权规定,合理使用图书。

8、艺术类图书能否出借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