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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知: |
1. |
查新委托人应是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的主要成员。 |
2. |
查新委托人须如实填写科技查新合同。请下载《科技查新合同》,填写电子版并发回至:chaxin@library.nju.edu.cn ,并请电话确认(025-83593401)。 |
3. |
请查新委托人如实、完整地提供下列查新所必需的资料:
(1) 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资料(开题报告、技术报告等)
(2) 技术性能指标数据
(3) 查新项目的产品样本或图片等
(4) 本站认为查新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本查新站保证对上述资料妥善保管并负责保密,结题后归还)。 |
4. |
委托人应当尽可能提供下列查新所需要的资料:
(1) 参考检索词,包括查新关键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分类号、专利号、化学物质登记号等。关键词应当从查新项目所在专业的文献常用词中选择,国际检索应提供相应的英文检索词
(2) 国内外同类科学技术和相关科学技术的背景材料
(3) 参考文献,列出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 ( 含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 ) ,以供查新员在检索时参考 。 |
5. |
在查新过程中,查新人员就查新项目提出不明事项时,请查新委托人给予积极的解答与及时的沟通,以确保查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
6. |
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若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创新点,则按新项目重新计费,委托时间从修改之日起计算。 |
7. |
查新委托书或查新委托合同签订后,需预付定金 200 元。 |
8. |
查新委托人若需提前获取查新报告,需同查新人员提前协商并约定好,可按加急处理,同时要按时取走报告。 |
9. |
查新报告一般提供 2 份正本,用户要求多份时,应事先说明,并付工本费每份 20 元,报告若要传真或特快专递,费用另计。 |
10. |
查新项目已接受委托,且已完成检索工作时,若委托人提出取消查新,则需支付一半查新费作为检索费用;若此时查新报告已完成,委托人则需支付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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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新合同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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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科技查新规范》的有关要求,凡科技立项、成果鉴定、奖励申报、新产品开发与引进等各类科技项目查新均需签订《科技查新合同》。需委托本站的查新业务,请下载《科技查新合同》 并按填写说明认真填写。 |
1. |
在填写合同前,请仔细阅读《科技查新规范》的第 3 、 4 、 5 、 10 部分内容。 |
2. |
“合同编号”由查新站编排。 |
3. |
查新合同 是指查新委托人和查新机构约定,由查新机构处理查新委托人的查新事务的合同。签字应使用钢笔或者炭素笔。 |
4. |
查新目的,可分为立项查新、成果查新等。
立项查新包括:申请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科研课题的开始前的资料收集等;
成果查新包括:为开展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
请在相应栏中打勾。 |
5. |
查新点与查新要求:
查新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提出的具体愿望。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 希望查新机构通过查新,证明在所查范围内国内外有无相同或类似研究;
(2) 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分别或综合进行国内外对比分析;
(3) 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做出判断; (4) 查新委托人提出的其他愿望。 |
6. |
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 , 要着重说明查新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特征、技术参数或指标、应用范围、查新自我判断的新颖性等,空间不够时可加附页。请委托人严肃认真填写。 |
7. |
参考文献,是指查新委托人列出的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应当尽可能清明文献的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这些文献仅供查新机构在处理查新事务中参考。 |
8. |
保密责任,应当包括当事人对技术内容和资料保守秘密的内容、期限和泄露科学技术秘密 应当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
9. |
本合同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 (/) 表示。 |